为科学合理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及业绩贡献,调动和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专业技术队伍,有力地支撑和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建设发展,根据《MK体育,MK(中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黑大校发〔2014〕42号)和《MK体育,MK(中国)教学单位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黑大校发〔2016〕9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MK体育,MK(中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可持续发展,以学校发展目标和长远规划为依据,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按岗聘任、竞争择优,注重结构平衡,预留发展空间,合理规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坚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向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倾斜,适当向外语学科、特别是小语种专业倾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学科梯队建设选拔优秀人才。
(三)坚持思想政治条件与业绩成果条件并重,将思想政治条件作为首要条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对申报聘任者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专业能力、学术水平、履职尽责、业绩成果、实际贡献等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的考察。
(四)坚持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业绩成果作为必备项,与科研业绩成果并重。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教书育人成效和教学质量,向长期工作在本科教学一线、讲授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引导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任现职以来无本科生教学工作量的,不得晋升教授、副教授、讲师,科研型教授除外。
(五)鼓励原始创新,鼓励青年拔尖。注重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和社会效益,注重标志性高层次研究成果,避免 “唯论文”、“唯数量”倾向,避免低水平成果堆砌。注重选拔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对于开展前沿研究、取得一定创新成果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予以优先聘任,培育学科梯队后备力量,不断提升专业技术队伍核心竞争力。
(六)实行分类评审、同行评价。继续实施教师岗位评审权限下放,各学院在岗位限额内自主评审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试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分类评审。继续实行专职辅导员系列评审,开设专职党务系列,均单设系列、单定标准、单独评审。行政岗位参照专职党务系列评聘。各系列组建同行专家组进行评审评议,充分发挥同行专家作用,客观评价各类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
(七)注重师德师风,严防学术不端行为。按照《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等文件精神,对经查实具有学术不端行为、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实行一票否决。
(八)严格标准、公正公开,程序规范。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工作程序严谨规范,实行“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制度,即坚持有关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进行展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答辩。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确保评聘工作公正、公平、严谨、有序。
二、评审范围
凡已聘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在岗的具有事业编制及人员代理人员可以申报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范围包括教师、科研、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专职编辑、医疗卫生、会计、审计、档案、文博、幼儿园12个专业技术系列,以及专职辅导员系列、专职党务系列及专职行政岗位。
本次评审分为学院自主评审、系列推荐评审和学校统一评审三个类别。
(一)学院自主评聘范围
我校各教学单位正高级、副高级有空余岗位的,可以自主评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其中,讲师不受岗位数额限制。具体要求按《MK体育,MK(中国)教学单位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黑大校发[2016]91号)执行。
(二)系列推荐评审
今年学校在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试行分类评审(简称“系列推荐评审”)。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包括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专职编辑、医疗卫生、会计、审计、档案、文博、幼儿园10个系列。
(三)学校统一评聘范围
①教学型教授;②科研型教授;③破格晋升教授;④占学校岗位晋升教授、副教授(各教学单位教授或副教授没有空余岗位、需要占学校岗位评审的);⑤独立设置科研单位的研究系列;⑥专职辅导员系列;⑦专职党务系列;⑧专职行政系列;⑨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正高职。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政策
(一)评审标准
各类评审标准规定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是最低入门条件,符合入门条件的,根据评审限额择优评聘;不符合入门条件的人员除有公认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外不能推荐评审。
1.学校具有直接聘任权限的教师岗位、专职科研岗位、技术科研岗位、工程技术岗位、实验技术岗位、图书资料岗位:按照《MK体育,MK(中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黑大校发[2014]42号)执行;
2.学校无直接聘任权限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照黑龙江省现将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执行;
3.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新修订的《MK体育,MK(中国)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执行。
4.专职党务岗位:按照《MK体育,MK(中国)专职党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执行。
5.专职行政岗位:参照《MK体育,MK(中国)专职党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执行。
(二)任职年限及成果期限
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任职时间从9月1日算起。各类业绩成果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三)教学业绩及成果是必备项
晋升教授、副教授必须讲授本专业核心(基础)课程,并应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具备“教学业绩与成果”规定的教学必备条件和教学成果条件。对于任现职以来没有本科教学工作量或教学工作量未达到评审标准规定要求的,不得晋升教授、副教授、讲师;因学校专业及招聘规模调整等的客观因素造成的本科教学工作量略有不足,在其他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申报晋升教授的人员,不具备“到我校工作以来获得校级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奖1次”必备条件的,如科研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可用1篇高水平论文(文科C-以上,理工科SCI以上)抵充,抵充后的高水平论文不再参与计分。
(四)成果署名单位要求
各类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应是任现职以来的,且以“MK体育,MK(中国)”为第一署名单位,所提供的各类佐证材料必须在MK体育,MK(中国)教学、科研等管理部门备案可查。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校首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进修访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取得的第一署名单位不是“MK体育,MK(中国)”的成果可以作为评审依据。
(五)新进人员聘任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引进人才协议约定,可直接聘任教授、副教授,经学校专家组和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的,不占当年评审限额。
学校引进的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入职时根据《MK体育,MK(中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等相关规定,可直接定职为讲师、助教,由所在学院考核,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进行核准、定职并兑现工资,学校及学院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时不必申报。
(六)加强思想政治和专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政策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我校自2017年起,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设立专职党务系列,制定专职党务系列评审办法,修订专职辅导员评审标准,实行评审计划单列、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评审时注重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今年,申报晋升正高级人员评审时,在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达到入门条件后,主要考察工作实绩,注重工作量饱满程度、工作态度及实际贡献,如有高水平标志性的理论或实践研究成果的,经专家组认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申报晋升副高级人员评审时,工作实绩和理论实践研究成果并重。2018年起,学校将适当调高工作实绩在评审评价中的权重。
(七)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晋升副高级职称试行分类评审
为科学合理评价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业绩水平,进一步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决定2017年在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晋升副高级职称时试行分类评审(正高级仍由学校统一评审),采取限额控制、分类评审,同行评价、注重实绩、择优推荐、学校复核的评审方式。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的职称评聘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学校根据各系列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结合各专业系列发展状况,严格控制评审限额。
我校具有直接聘任权限的工程、实验和图书资料3个系列、选择技术科研岗位晋升研究系列的人员,评审标准按《MK体育,MK(中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黑大校发[2014]42号)执行。
我校没有直接聘任权限的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评审标准按黑龙江省现行各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执行。学校评审通过的,方可向省各级评审委员会推荐参评。如学校统一评审时间晚于全省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的申报时间,则保留当年推荐资格、在下一年度向省相应评审委员会推荐。任职时间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时间算起。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单位按系列组建专家组。评审时,重点考察履行尽责情况,注重工作实绩。各系列申报人员在科研业绩成果达到入门条件的情况下,以工作实绩为主进行综合评价,注重个人履行尽责情况、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根据学校下达的限额,竞争择优评聘。
各单位、各系列应严格坚持标准、客观公正评审,如存在显失公平、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取消本次评审结果,并取消今后本系列的评审权限,由学校统一评审。
(八)鼓励青年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青年人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交流合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结合《MK体育,MK(中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从2017年起,实行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讲师或副教授的,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2017-2019年实行过渡政策,申报人员可不具备此项要求;担任学业导师可视为从事班主任工作。
(九)鼓励提升国际化水平
国际化是现代大学的重要属性,提升人才培育水平必须把促进人才国际化作为重要内容,学校大力支持和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出国进修访学。原则上具有一年以上国外留学、进修、访学、博士后等学习或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审。
(十)教授破格聘任
为鼓励高水平拔尖人才,对于高水平科研成果丰厚、富有创新精神与发展潜力的专任教师,具备教授岗位破格聘任条件、经校外专家评审(或通讯评审)通过的,可予以破格聘任。具体要求如下:
1.只在专任教师岗位实行破格;
2.只对于晋升教授职务实行破格;
3.申报破格聘任教授的人员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
4.破格年限要求:原则上须聘任副教授职务满三年;
5.破格名额:对破格人员的成果要严格要求,必须完全符合MK体育,MK(中国)教授破格聘任条件,取得校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创新成果。
6.破格聘任的教授人选,不兑现任何待遇,可以此参加有关学术、技术活动;兑现职务工资时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执行,即副教授任职时间满5年时方可兑现教授职务工资,且教授正式聘任时间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兑现教授职务工资时算起。
(十一)教学型教授和科研型教授
教学质量优异,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成果丰硕,长期从事本科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可申报聘任教学型教授职务,向从事全校公共基础课教学、外语类本科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倾斜。长期从事本科教学一线工作指连续在本科教学一线工作20年以上。教学效果突出指至少有一项主持的教学研究改革在校内推广实施4年以上,教学质量提升效果显著。
科研创新能力卓越、科研成果丰厚,标志性成果突出的创新型拔尖人才,可申报聘任科研型教授职务。科研型教授主要设置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及部级以上工程中心。
(十二)外语、计算机条件
结合我校专业技术队伍实际情况,我校具有直接聘任权限的教师、科研、工程、实验及图书资格五大系列中,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再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通过国家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学校聘任时不再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
我校没有直接聘任权限、应参与全省统一评审的其他专业系列,按我省相应系列的评审政策执行。
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限额的确定
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原则上要在相应等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各类各级岗位评审限额将根据各级岗位的空缺情况、结合学校及学科发展建设等综合因素,由学校统筹确定,正高级和副高级评审限额学校实行总量控制。
学校在核定全校各单位、各系列岗位总量及结构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学生规模、学科建设及学校发展实际,学校对全校各教学单位的教师各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行优化调整,并下达到各教学单位作为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岗位依据。
(一)各教学单位教师岗位评审限额的确定
各教学单位的教师岗位数按照2016年学校与学院核准确认的岗位数量核算。各教学单位对照学校下达的本单位教师岗位数,结合学院教师各级岗位实际聘用人数,即可计算出本单位教师岗位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岗位的空余岗位数。
(1)对于相应级别有空岗的学院,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学科、专业发展目标,有计划地合理使用。
(2)对于相应级别没有空岗的学院,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能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的特别优秀人才,经学院评审通过,可推荐到学校参评,由学校统一评审,学校统一下达评审限额。学校评审通过的人员,今后仍占学院相应岗位数。
(3)教学型教授、科研型教授、破格晋升教授,由学校统一评审,学校统一下达评审限额。申报人员应经学院评审通过,方可推荐到学校参评,学校评审通过的人员,今后仍占学院相应岗位数。
(4)副教授空余岗位计算公式
①当本学院教授岗位无空岗时,按照学校核定的本学院副教授岗位数,对照本学院已聘用副教授人员数即可计算出是否有空余岗位。
②当本学院教授岗位有空岗,且副教授岗位没有空岗时,如果教授空岗数小于副教授超岗数,则副教授岗位没有空余岗位。
③当本学院教授岗位有空岗,且副教授岗位没有空岗时,如果教授空岗数大于副教授超岗数,副教授岗位空岗数计算公式见下文第④款。
④当本学院教授和副教授岗位均有空岗时,副教授岗位的空岗数(F)=X-Y-Z,其中:
X-学校核定的本学院教授和副教授岗位数之和,
Y-本学院已聘教授和副教授人员总数,
Z-2017年度申报晋升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如果2017年度申报晋升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大于本学院教授空岗数,则Z按本学院教授岗位空岗数计)。
(5)申报晋升讲师职务可不受各单位讲师岗位数限制,对于符合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者即可申报。
(二)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评审限额的确定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专职党务岗位和行政岗位的评聘限额,由学校根据按照在2010年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核算各系列空余岗位数量,结合实际统一下达。
五、评审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启动(2017年9月29日)
学校人事处发布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工作通知,启动评审工作。
(二)基层单位组织实施(2017年10月9—10日)
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向本单位教职工传达政策精神,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申报。10月10日前,有申报人员的单位要向人事处呈报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成员名单。本年度没有申报人员的,不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三)个人申报(2017年10月10—16日)
教职工根据个人意愿自愿申报,按岗申报,填写《MK体育,MK(中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交个人基本材料和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呈报材料时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诚信的原则,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认真组织个人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按照学校及本单位的工作要求,按时提交相应材料,避免漏报虚报。专家组评审开始后,不予接收申报人员补充材料。
学院自主评审、系列推荐评审、学校统一评审系列的申报材料均由本单位统一接收个人申报报名并汇总。10月16日后,各单位及人事处不再接收个人申报。
(四)基层推荐与材料上报(2017年10月17日—10月18日)
1.学院自主评审的教师系列:各教学单位向人事处报送申报人员名单及申报表(1式1份)。
2.系列推荐评审、学校统一评审系列:各单位向人事处报送申报人员名单、申报表、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单位满意度测评结果及排名情况。
具体呈报材料要求按《MK体育,MK(中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呈报材料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材料初审(2017年10月19—25日)
学院自主评审系列由学院工作人员进行初审,根据评审标准、对照个人申报表,对申报人员提交的业绩成果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包括学历资历、年度考核、教学评估、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成果和科研业绩成果等。
系列推荐评审、学校统一评审系列由人事处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根据评审标准、对照个人申报表,对申报人员提交的业绩成果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包括学历资历、年度考核、工作实绩、业绩成果等。其中,专职辅导员、专职党务与行政人员要进行测评,测评工作另行通知。
对于申报表格填写不清晰、呈报材料不完整的,应通知申报人员及时修改完善。材料初审完成后要进行汇总,准备专家组评审相关材料。
(六)下达限额(2017年10月26—27日)
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发展建设需要及申报情况综合确定各系列、各级别评审限额,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各专家组根据限额进行评审推荐。
(七)专家评审(2017年10月28-31日)
学校统一评聘系列设立人文社科组(含外语)、理工科组、思政组(含专职党务)3个专家评审组。
学院自主评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学科组,专家组应包括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学科(专业)带头人、优秀青年学者、引进人才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注重各学科(专业)平衡。各学院自主评审工作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工作。
系列推荐评审时,根据各系列工作性质和申报人员情况,按系列设立专家组(相近系列可组成联合专家组),专家组一般包括5-7名成员,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除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外,可聘请校内相关专业教师、校外相关业务同行担任专家。
各专家组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参评人如为本人、配偶或亲属的,应主动回避。具体评审程序及要求见附件3《MK体育,MK(中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家评审规程》执行。
(八)校内公示(11月8日前完成)
学校、学院、各系列专家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均应在校园网进行全校公示,接受全校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应将相应人员的业绩成果清单一并公示,业绩成果原件进行展示。
各教学单位自主评审结果在公示期满后,由院学术委员会、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各教学单位应于11月8日前向学校人事处上报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
(九)学校审议(11月中旬)
学校人事处汇总各学院、各系列专家组评审结果,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对于不符合评审标准且无重大标志性业绩成果的,或超限额推荐的,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取消拟聘资格并核减评审限额。
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呈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同意的,予以聘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认真研究规划评审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合理规划,抓好落实,严谨规范,宁缺勿滥,确保自主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2.规范工作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及《MK体育,MK(中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MK体育,MK(中国)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MK体育,MK(中国)专职党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等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和程序,深入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学校复审核查时,如发现个别单位执行标准评审不严、工作程序不规范、评审结果出现严重偏差等情况,学校将收回相应评审限额。
3.确保平稳顺利。各单位既要坚持原则,立足学科(专业)发展建设需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又要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充分考虑教师的切身利益。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审慎研究妥善解决的办法,确保评审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
附件:
1.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
MK体育,MK(中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